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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发布者:  时间:2016-05-09 08:20:44  浏览: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规范教学要求,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全体教学工作人员应结合本职工作的实际,认真执行。

一、理论课教学的质量标准

(一)教学准备的基本要求

1.师资的组织安排

师资的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学院负责,课程的授课教师由相应的教研室提出具体的安排建议。

1)授课教师必须系统地掌握相应学科的基础理论,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初次承担高校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班培训,并取得由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2.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编制

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教案编写、教学组织、课程建设和质量监控的主要依据。

1)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编制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的基本精神,满足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编写任务由相关的教研室具体承担。

2)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内容应明确课程的性质意义、目标任务、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学时分配、考核方式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关系等内容,并努力反映本学科的最新发展水平,注重专业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3)各教学学院成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审核组,负责审核本教学学院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审核组由教学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授、教学学院院长、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以及课程主讲教师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一经审核批准后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改动。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修改和完善,由任课教师向教研室提出申请,教研室具体修改并上报教学学院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审核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3.教材的选用和编写

教材是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使用的教学材料,在教学实践中具有重要价值。为保证教材质量,不断更新教材内容,教研室应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工作。

1)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体系和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思想性和实用性。

2)选用教材(含教学参考书)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审定,报教学学院批准。提倡优先选用省级以上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

3)编写教材由教研室提出申请并组织实施,由教学学院审定,报学校批准。

4.备课

备课是教学的准备环节,对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授课教师,应承担教学进度计划、教案等主要教学文件的编制任务,具体落实教学的准备工作。

1)制定教学进度计划。授课教师根据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校历的基本要求,编制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授课班级、开课学期、课时总量、使用教材、内容进程以及考核方式等。

教学进度计划的进行统一按教务处印制的《教学进度计划表》填写,于课程开设学期的第2周前报教研室主任审查后,由教学学院院长审批执行。《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教学学院办公室、授课班级各存一份。

2)编写教案。授课教师在制定教学进度计划的同时,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课程教学计划的精神,深入钻研教材,编写出具体的授课教案。鼓励教师在编写教案的同时,撰写详细的讲稿,制作多媒体课件。

教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课题名称、教学目的(目标)、内容提要、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或实施步骤)、作业练习以及课时安排等。

备课既要按教学大纲的要求正确定位教学目标,分析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将本学科的新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之中;又要根据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采取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有机统一;还要根据学生所修专业的实际和课程设置的现状等具体情况,重视课程的纵向联系和横向结合,处理好专业领域的课程衔接和知识整合问题;同时,教材的选用和作业练习的设计须合乎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

(二)上课的基本要求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

1.目的(目标)准确,内容科学。教学目的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要准确把握教学的目标,科学组织教学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知识的容量密度适宜,主次分明。按教学大纲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

2.方法得当,结构紧凑。坚持启发式的教学指导思想,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尊重学生的创造精神,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学法指导。教学过程循序渐进,教学手段灵活多样,教学方式联系实际,教学语言和文字规范准确简明、条理清楚,板书(画)规范。

3.学生积极,成效明显。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教学成效比较明显。

4.态度积极,充满自信。授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不仅自己遵守课堂纪律,精心组织教学,还要严格考勤,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秩序,做到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5.仪表端庄,文明执教。授课教师应做到服饰整洁得体、朴素大方,注重教师的职业形象,倡导文明礼貌语言,不得语言粗俗,不说有辱学生人格的语言。

(三)辅导的基本要求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也是实现因材施教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根据学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

1.辅导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一般在课内进行。面对学生学习中的普遍性问题,教师要及时进行集体辅导;面对个别性问题,宜进行个别辅导。

2.教师的辅导要侧重启发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严禁通过辅导向学生透露考试题目。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的基本要求

作业布置与批改是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课堂教学效果的巩固和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1.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内容的实际为学生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要求公共课一学期不少于2次、专业课每周1次作业。除纸质的书面作业之外,还提倡结合专业和课程的实际布置动手操作之类的实践性作业。

2.教师批改作业可采取普遍批改和抽样批改相结合的方式。要注意分析作业中反映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进行适当的讲评和辅导。

3.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要提出严格的要求,以培养良好的学风。

(五)考试与总结的基本要求

考试是检查反馈和促进提高的教学环节,也是检查和评定学业成绩的主要手段。教学总结是总结教学得失,积累教学经验,促进课程建设和教师成长的有力手段。

1.命题

1)每门课程建立不少于15套试卷组成的试卷库,且卷库内容随课程内容的更新而调整,考试的试卷从卷库中随机提取。

2)试卷的初审工作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主任指定的相关教师完成。

3)试卷必须由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查并签字。

4)试卷的交送时间由教务处具体确定。

5)口试命题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集体拟题,考题一律写在口试考签上。教研室负责保管,严防泄密,同时要拟出一套份量相当的补考试题,送教务处考务科以备口试不及格者补(重)考用。

2.阅卷与评分

1)考试结束后,由授课教师负责阅卷并登录成绩。

2)有条件的课程要尽可能进行多人分题流水评卷。

3)阅卷完毕,教研室主任要对试卷进行抽查。之后,由授课教师密封,并交教学学院存档。

4)考试成绩由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向学生公布。

3.教学总结

阅卷和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试卷作分析,并以教学班为单位就学生学习成绩的总体水平、成绩分布、考试反映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教学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教学工作总结。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并认真填写《萍乡学院成绩分析单》,并连同教学班的试卷样本(好、中、差各1份)交教学学院的教学干事。再由教学学院的教学干事在新学期开学第3周前统一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二、实践教学的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一)实验课的基本要求

1.实验课应按教学计划进行。

2.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报告书齐全,课前学生必须按要求预习实验内容、实验系统、实验仪器及必要的工具等,指导教师应写出讲稿和绘制必要的实验图表,认真备课和准备,调试好实验仪器设备和整个实验系统,并布置实验报告等要求。

3.指导教师在实验课开始前应查看学生实验预习报告,检查学生预习本次实验内容的情况,并对学生进行考勤。实验课开始后用1020分钟讲授实验方案、原理、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要求讲授重点突出,论述简练,口齿清楚,声音洪亮,板书规范,层次分明。

4.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巡回指导,及时解决问题和排除故障,保证学生的实验顺利进行。同时认真考查和记录每位学生的实验态度、仪器使用、操作方法、实验结果等,作为考核学生实验成绩的一部分。

5.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认真检查每位学生使用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齐全情况,履行使用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签字手续,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依据实验报告和实验过程情况给出每位学生本次实验成绩。

6.实验室人员建立坐班考勤制度和个人工作内容记录制度。不做实验时,应搞好实验室的卫生,经常保持实验的桌面、实验台和仪器设备的整洁。平时维护、维修和保养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对于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填写报告单,写明损坏原因,抓紧修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

(二)实习(包括课程实习、金工实习、测量实习、生产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以及相关的见习)的基本要求

实习是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它对于学生深入专业学习,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各教学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具体负责设计和组织实施相关专业的实习工作。实习前应备齐学生实习用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书等教学文件。

2.实习必须根据课程教学计划的规定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更改。

3.学生实习之前,教学学院要组织实施实习动员和岗前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实习环节的认识,明确实习纪律,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学生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

4.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既要有正确的认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又要有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岗位工作经验,还要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实习指导能力。

5.指导教师既要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的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又要指导要求学生认真做好实习记录和实习报告,并认真评阅实习纪录和实习报告,如实地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6.实习报告的书写遵循教务处印发的《萍乡学院实习报告》格式的要求。

7.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总结实习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一式两份,分别交教学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

(三)社会实践的基本要求

社会实践能够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增强学生完成学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在教学中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

1.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由教学学院自主安排,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教学学院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实践活动完成后,由各教学学院组织评定成绩,并上报学校。

2.进行社会实践的学生要根据选题列出提纲(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作好调查过程记录。进行管理实践的学生根据项目要求列出活动提纲,作好活动记录。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

4.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字数应在2000字以上。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结论要有理有据。提交调查报告必须附调查过程记录或活动记录。

(四)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

1.设计前,指导教师必须预先选好设计题目,并编写好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任务书应在毕业实习之前下达。任务书中应具体写明设计题目名称,主要参数、设计图纸量、计算说明书等要求。最好每位学生一套设计参数,最多两人一套。指导教师应向学生指定必需的设计手册、设计指导书等参考资料。并列出设计进度和具体安排。

2.指导教师按专业分组,由教学学院院长与教研室商量,指定一位指导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组组长。

3.设计进程中,学生每天必须上午、下午在指定教室或设计室进行设计和绘图,指导教师每周去教室或设计室指导学生不少于10小时。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考勤由指导教师组组长负责。

4.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一定的设计能力,应有较广的知识面,在设计指导过程中,应对每个学生的设计方案了如指掌,应能够解答学生提出有关设计计算中的一切问题。应支持学生在设计过程中提出新观点、新创造、新方法。

5.在设计中,学生应独立进行设计计算,重在锻炼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锻炼自己严谨的学风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不许互相抄袭。

6.对学生课程设计考核应综合学生设计过程中的组织纪律、学风和设计图纸、计算说明书等方面。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明确其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任务。

2.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选题。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实际、科学研究需要提出选题题目并附选题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供学生选择。

3.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分量和难度。应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实行双向选择。

4.题目确定后,及时拟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作开题报告、组织调研、实验等各项工作,在整个毕业环节中,对每一个学生,指导教师每月应不少于8小时的时间深入进行指导和检查。同时应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流程表。 

5.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6.选题和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的四分之一,开题报告期间应完成实习调研、资料收集、文献综述等工作。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

7.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资料准确,立论正确,论证严密,公式推导正确,逻辑推理力强。毕业论文专科生一般不少于4000字,本科生不少于6000字。

8.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按封面、任务书、目录、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资料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指导教师。

9.由指导教师和相同或相近专业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分别评阅并填写评阅表,评阅人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所提供的材料,审查选题质量、任务完成情况、学生的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以及文本等的规范性。客观给出评语,对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学生根据评阅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毕业论文进行完善。

10.答辩委员会由各教学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下设各专业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设组长、秘书各一人,成员一般为35人。小组成员应由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答辩时应回避。答辩小组的职责是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

11.进入答辩程序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各专业答辩小组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同时,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详细审阅本组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拟定在答辩时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时,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然后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时间控制在510分钟。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秘书应做好记录,以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1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报教务处,每个教学班选出5%优秀设计(论文)送教务处存档,其他毕业设计(论文)存放各教学学院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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