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字〔2017〕12号)
课程设计是理工科专业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环节之一,为了保证课程设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计的目的和要求
课程设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课程设计的训练,使学生巩固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运算、绘图和使用技术资料的技能。基本要求是:
1. 通过课程设计,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
2. 培养学生从事实际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如优选设计方案,编制设计说明书,列出计算过程和结果,并进行讨论和分析等);
3. 进一步提高学生利用技术资料,运算和绘画能力,增强学生运用计算机能力及外语的能力;
4. 培养学生事实求是、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不断创新的精神;
5. 每个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设计任务。
二、课程设计的选题
恰当的选题是搞好课程设计的前题,因此,对选题的要求如下:
1. 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应选择概括性强的典型课题(即能概括课程的全部内容),一般为公共课题,要分为一班一题,半班一题或一组一题。
2.题目尽可能和后续课程衔接起来,从而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题目应适当增加一些实用内容,以提高学生利用技术资料的能力。
3. 专业方向的课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选题,就近就地取材。
4. 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求全面运用课程的理论和方法,使课题有一定规模和难度,可安排多种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多种设计,以激发学生进取精神。
5. 课程设计内容,可根据学科要求和学校条件选择,题目宜灵活多样,教学内容应不断更新。
6. 题目可由教师指定或学生自选,提倡创造性设计,应鼓励学生自选题目,但自选题目须经教师审定,题目要有趣味性、有实用价值,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课程设计的时间安排
课程设计除个别课题(大作业)分散外,一般集中进行,具体时间按教学计划的规定进行。
四、课程设计的教学方式
要探索单独设课,分散进行、小班指导等多种灵活的教学方式,要求各系制定各类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及课程设计指导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课程设计的指导
1. 课程设计时,每一教学班安排二名指导教师(学生人数少于20名,可安排一名指导教师)。
2. 指导教师在接受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后,要作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选题、任务的安排、参考资料和指导计划等)。
3. 教师要经常深入设计教室、机房进行指导,在指导过程中,既要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做,又要抓住关键,及时指导。
六、课程设计考核及成绩的评定
1. 课程设计均单独评分,一般按五级制定。
2.课程设计可采用多种考核形式,以考核学生的实验技巧和实践动手。
七、课程设计教学管理
1. 各教学学院审定的每学期课程设计题目、安排时间、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对课程设计要做好成绩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改进教学工作。
2. 编写课程设计计算说明书所用稿纸(含任务书、封面)等费用均由学生自理。
3. 课程设计完成后,其教学资料由专业教研室整理、编号、归档,至少保管一年。
4. 教务处举办优秀课程设计评奖活动,以鼓励学生做好课程设计的积极性,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