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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17-09-13 08:58:24  浏览:

(萍学院字〔201713号)

一、总则

1. 毕业实习(含顶岗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通过毕业实习,学生可以巩固和拓宽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动手能力;同时通过走上社会、了解国情,增强毕业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实习时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执行。

3. 不参加毕业实习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予毕业。

二、组织与领导

1. 毕业实习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协同各相关教学学院作出总体部署,包括确定集中实习地点、检查实习工作落实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等。

2. 各相关教学学院要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的组织工作,包括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安排指导老师、召开实习动员会、核定实习成绩、总结交流经验等。

3. 实习期间,教务处要组织相关教学学院领导到实习点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与实习单位共同研究、交流专业实习指导等相关问题,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改进实习工作。

三、形式、内容和要求

1. 毕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等形式。一般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实习单位和建立实习基地。实习点应是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向实习单位建议为实习生指定业务能力强的指导老师。集中实习的学生要成立实习小组,每个小组确定一名组长,协助指导老师管理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学生自主联系单位进行分散实习,必须由实习单位提供接收函,各教学学院必须指定老师负责联络,掌握实习生的实习动态。

2. 各相关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毕业实习的内容,编制科学可行的实习计划。包括:(1)实习目的要求;(2)实习内容及时间安排;(3)实习生编组;(4)实习指导计划,实习报告的填写;(5)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等。

四、实习前准备

1. 毕业实习之前,必须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见习或考察,使学生初步了解本专业的业务工作要求,为毕业实习做好准备。毕业实习期间,必须先进行见习,熟悉业务情况,明确要求,见习时间一般为13周。

2. 毕业实习前各教学学院要召开动员会,使每位实习生明确实习要求、实习任务和相应的纪律要求,以提高实习质量。同时,要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

五、实习生守则

实习生必须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 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尤其要注意安全方面的纪律。

2. 尊重双方指导领导老师,虚心接受领导、指导老师的批评和建议,礼貌待人。如有建议和意见,可个别向指导老师反映,不乱发议论。

3. 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团结互助,努力完成实习工作的各项任务。

4. 自重自律,注重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实习期间,借东西要还,损坏遗失东西要赔。

5. 实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因病或因故不能参加实习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12天必须经实习指导老师同意,请假3天以上必须报实习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实习生因请假离开实习单位时,应妥善交接好工作。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6. 实习期间,实习生要有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

六、实习成绩评定

1. 实习成绩档次。指导老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考评后,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

1)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或完成实习任务情况;

2)实习报告、实习周记和其它实习材料内容丰富、材料详实程度;

3)利用所学的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遵守实习纪律情况;

5)口试或笔试情况;

6)其它相关情况。

2. 实习成绩评定步骤。

1)实习结束前一周,实习生写好实习总结,填好实习报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提出建议成绩等级,交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

2)集中实习的实习生,由实习小组组长组织有关人员逐个对实习生进行评议,写出实习小组评语。

3)本校指导老师综合上述两方面的评定,审核实习生成绩,由所在教学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七、实习总结

1. 各实习点和本校指导老师要做好专题总结,就实习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利于我校毕业实习工作和专业教学工作的改进。

2. 实习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学院要及时召开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荐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实习生介绍经验,听取对实习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其他合理化建议,撰写专业实习总结报告,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存档和总结表彰工作。

3. 教务处组织召开全校实习工作座谈会和总结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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