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字〔2017〕15号)
一、总则
1. 教育实习是高等学校师范教育教学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锻炼,培养独立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通过教育实习,全面检验我校教学质量,寻找薄弱环节,采取改进措施,提高培养质量。
2. 教育实习时间按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执行。
3. 师范教育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无故不参加教育实习,其成绩按不及格论,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不得毕业。因故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育实习的学生,应提出申请,经教学学院、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自行联系实习学校,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教育实习。
二、教育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1. 教育实习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协同各教学学院作出总体部署,包括确定实习地点、制订实习计划、配备指导教师、实习生编队、检查实习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等。
2. 各教学学院要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教育实习的组织工作,包括推荐指导教师、召开实习动员会、中期检查、核定实习成绩、总结交流经验等。
3. 以实习学校为单位成立实习队,以实习年级设实习小组。队长、组长均由实习生担任,其任务是协助指导教师管理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4. 实习期间,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学院领导到有关实习学校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与实习学校共同研究、交流教学和教育工作等有关问题,以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改进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5. 提请实习学校领导考虑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实习学校领导、有关教研组组长、年级(班)主任和我校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组成。其任务是:组织教师职工指导和支持实习工作,研究安排教育实习各项工作,组织有关报告会和观摩活动,解决实习工作生活中的有关问题。
三、教育实习的准备与教育见习
1. 实习生在教育实习之前,要学完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本专业教学法等课程;在这些课程的教学中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学生到中学见习、听课,观摩公开课、示范课,使学生初步接触实际,调查研究中学情况,各教学学院要安排实习生的试讲工作,每位实习生试讲不得少于2次,为教育实习作准备。教育实习期间,也要先进行见习,熟悉情况,明确要求。见习时间为一周左右。
2. 根据专业要求和高师教育特点,加强教师职业技能训练。采取有效措施,锻炼学生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训练。各教学学院要为加强专业训练提供条件。
四、课堂教学实习
1. 实习生要刻苦钻研实习科目,了解课程的地位作用,熟悉实习内容的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时间分配和作业配置等教学准备环节。在个人钻研、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教案。
2. 每个实习生在上课前必须进行试讲。通过试教全面检查备课情况,提高讲课能力。试讲一般由指导教师主持,请原任课教师参加指导,同一备课组的成员必须参加。试讲后,要及时进行评议。实习生应根据评议意见对教案进行修改补充,在上课前经双方指导教师审核批准,方能正式上课。试讲不合格者不能正式上课。
3. 实习生正式上课,双方指导教师要参加听课并做听课记录,作为考核实习成绩的依据。同组实习生均须互相听课。
4. 实习生讲课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召集评议会,帮助分析课堂教学中的优缺点,总结经验教训。为了使实习生了解评议会的内容和要求,可举行一、二次示范性的评议会。
5. 实习期间,实习生要认真批改作业和进行学习辅导。每个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进行一至二次作业讲评,要深入学生,了解学习状况,帮助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辅导学习内容,使他们获得进步。
五、班主任工作实习
1. 实习生要进行班主任工作实习,通过协助原班主任工作,学习和初步掌握班主任的工作内容和方法。要克服只重视教学实习,忽视班主任实习的倾向,做到管教管导,全面负责。
2. 班主任工作实习,要在原班主任指导下进行。根据具体情况,争取每个实习生主持一次班会或一次班级活动。每个实习生要重点了解一、二个中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特点、健康情况、行为习惯和爱好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如指导读报、编黑板报、文体活动、团和班委会工作、检查学生学习、批改周记等。
3. 为更好地开展班主任工作实习,要请原班主任介绍班级情况,明确工作要求,要尽快熟悉全班学生及学生干部情况,拟订班主任实习计划,送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执行;做好班主任工作实习总结,送原班主任审阅,再上交给指导教师(班主任工作总结和教案均为实习成绩考核内容)。
六、指导教师职责
参加指导教育实习的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实习生全面负责,要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督促实习生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后,学校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教师进行考核)。具体职责是:
1. 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初步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布置学习有关实习文件、大纲和教材,了解实习期间有关学科教学进度和准备到实习学校后第一周的活动安排(与实习学校联系安排报告、情况介绍、教学观摩、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等)。
2. 与原任课教师密切配合,组织和指导实习生认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组织好集体备课和试讲,听实习生讲课,全面掌握教学实习情况,及时发现与解决有关问题。主持评议会,总结推广经验。
3. 协同原班主任指导、组织实习生制订好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实习生了解、分析班集体和个别学生的情况,帮助解决实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 协同原任课教师和原班主任做好教学和班主任实习的成绩评定工作。
5. 指导实习生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工作,负责实习队的总结报告。
6. 加强与实习学校各方面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与实习学校的关系,对于难处理的问题,及时向教学学院副院长或教务处副处长汇报。
七、实习生守则
实习生必须遵守以下各项规则:
1. 遵守教育实习的一切规定和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不议论实习学校的教师和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向实习生导师或本教学学院领导反映,由教务处反馈给实习学校。
3. 按规定日期将课堂教学的教案送请指导教师审批。
4. 刻苦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5. 自重自律,为人师表。要礼貌待人,注意言行举止、作风修养。
6. 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所安排的实习学校报到参加教学实习,不得自行更换实习学校。如确需调整实习学校,应在实习开始前四周由所在教学学院提交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理由,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若擅自更换实习学校,一经发现,实习成绩均按不及格处理。
7. 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实习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实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提出书面申请。请假1天以上者必须经实习指导教师同意,由实习学校领导小组批准;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
8. 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借还手续要清楚。
八、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
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分别评定,实行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制,分别由原任课教师和原班主任逐个对实习生写出评语、建议成绩等级,在此基础上,由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回校后及时提出考核评定意见。
九、教育实习的总结与鉴定
1. 在实习总结阶段,每个实习生都要进行个人小结,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
2. 各实习队要做好专题总结,就实习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利于我校教学工作的改进。
3. 实习工作结束后,学校、教学学院要分别召开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介绍经验,听取对实习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其它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