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字〔2017〕20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装订及保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试卷评阅责任人
任课教师为试卷评阅及整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试卷评阅规范
1.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
2.得分栏下含有小题时,不能只在得分栏中给出总分,应该具体标明得分情况:对计算题,须给出每道小题得分;对填空、选择题,须通过打勾或打叉标明每道小题的对错。
3.要有题首得分,然后分别以正分计入答题纸的每个题号下;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学生成绩单中的期终成绩相一致)。
4.凡卷面批改有涂改的地方,要在涂改处的下方划双横线,并在双横线下面签上阅卷人的全名。
5.认真客观地做好考试分析。考试分析及小结的数据应使用“卷面成绩(即期终成绩)”,而不能用“总评成绩”来分析。考试分析一律使用《萍乡学院期末考试分析及课程教学小结表》(见后附表)。
6.学生成绩单上应记录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终成绩、总评成绩。如成绩栏内出现空白,应注明原因(如:缺考、未选、退学、转班等)。
7.公共科目试卷尽量采用集体流水批阅方式。
(三)试卷装订规范
1.将①命题计划(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②空白试卷、③试卷的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④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⑤萍乡学院课程成绩单(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表)、⑥萍乡学院期末考试分析及课程教学小结表、⑦学生答题卷按先后顺序依次整理用统一试卷封面装订。
2.试卷请按自然班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公共选修课按上课班级整理装订。
3.整理试卷时做到平整,不要参差不齐。
4.试卷装订时尽量不要分册,如确实需要分册,在封面注明共有几册,本卷属第几册,学号起始和终止号(从****到****)。
(四)其他说明
1.学生成绩单须一式三份:一份随考试试卷装入、一份由各教学学院存入教学档案、一份由各系教学秘书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2.期中考试试卷、补考(缓考)试卷、重修试卷按上述要求装订整理。各门课程的补考(缓考)试题,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表,试卷分析,学生答卷等材料应与正常考试一样,进行规范整理并单独存档(可与原课程考试材料放置同一材料袋)。
3.实验、实践类课程,艺、体技术课,外语专业口语课程的考核和计算机上机考试等,每门课程应有试题,评分标准(或评分细则),学生成绩表,考核结果分析等书面材料并装袋存档(另要收存实验报告)。
4.所有考试材料均放入考试材料专用保管袋,并按要求在保管袋封面填写好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