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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学院发〔2018〕44号】关于印发《萍乡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9-18 00:49:27  浏览:

萍学院发〔201844

关于印发萍乡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萍乡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暂行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学院

2018517

萍乡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平时成绩的管理,促进学风教风建设,根据《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平时成绩的权重

课程成绩依据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权重为30%(考试改革课程成绩的权重不受此限制)。

二、平时成绩的考核项目

平时成绩考核通常包括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平时实验、实验报告、技能测试、论文、项目设计、作品、答辩、上机、方案评析、口试以及其他考核项目。含实验课程的平时实验、实验报告等实验环节成绩不在理论课平时成绩中重复计算。

三、平时成绩的评定

1.出勤成绩

1)学生出勤为全勤,出勤成绩按100分计算;

2)学生旷课1次(2学时),出勤成绩扣10分,旷课超过本课程计划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本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

3)学生迟到或早退一次出勤成绩扣5分。

4)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请假1次(2学时),出勤成绩扣5分。病假如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不予扣分。法定丧假不予扣分。

2.其他成绩

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平时实验、实验报告、技能测试、论文、学习态度以及其他考核项目均安百分制计分,评分标准根据课程类型由任课教师确定,但必须向学生公布。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

平时总评成绩=各平时各考核项目得分之和/平时考核项目个数。

四、平时成绩的管理

1.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课告知学生该门课程成绩的评定方法和要求。

2.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全体教师务必认真履行。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告。

3.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前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原因,并通知到学生本人,再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4.任课教师必须如实填写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并予以妥善保存。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萍乡学院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

附件:

萍乡学院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

开课学期:20 20 -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任课教师:  班级:

学号

姓名

平时考核项目(由任课教师确定)得分

平时总评成绩

出勤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注:1.平时考核各项目均按百分制计分,考核项目可以增加或减少。

2.平时总评成绩=平时各考核项目得分之和/平时考核项目个数。

3.本表按试卷装订要求装入试卷中。

萍乡学院办公室 20185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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