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新】

规章制度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萍学院发〔2019〕130号]萍乡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19-11-14 17:26:47  浏览:

萍乡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萍学院发〔2019〕130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日制学生的学业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萍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全日制学生修业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全校全日制学生各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对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予以警示,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制度。

第三条  学业预警的原则是以人为本,通过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对在校全日制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适时引导、监控,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学生成人成才。

第四条  学业预警的对象为全校全日制学生,重点是有下列情形的学生:

(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2门及以上。

(二)学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4门。

(三)入学以来必修课程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5门。

(四)学生旷课累计接近该门课程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或一学期内旷课累计接近50节的;

(五)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的;

(六)因故办理了休学手续,达两年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形

第五条  学业预警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负责。

教务处在每学期考试课程成绩登录结束后,两周内对学生考试成绩等数据进行统计后对各二级学院予以公布,同时对全校学生学业预警情况进行综合协调。

学生工作处负责检查各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学业预警的工作情况,了解和掌握全校学生学习的总体状况和学业预警的有关情况,将学业预警工作状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各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各二级学院依据全程培养方案和各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对学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取得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出警示,采取有针对性地的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条  学业预警分学期进行。每学期分期初预警、期中预警和期末预警三次。

(一)期初预警。每学年(期)开学后的1—4周,各二级学院对上一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和违纪舞弊学生提出警示。

1.对课程考试不及格和因考试舞弊受处分的同学分别发出预警通知书。

2.每学年第2学期对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进行初审,指导不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二)期中预警。每学期第9至12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对期初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勤奋学习;对旷课的学生发出预警;同时安排任课老师或优秀学生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

(三)期末预警。每学期第14至18周,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接受预警学生成绩情况,帮助其做好期末复习计划,督促期末复习计划的完成和监督学习效果,同时应对全体学生做好考风考纪教育,提倡诚信考试,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学生成绩统计数据,确定期初预警学生名单,下达《萍乡学院学业期初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期中、期末根据预警学生《学业改进计划书》完成情况,对未完成改进计划的学生或其他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下达《萍乡学院学业(期中/期末)预警通知书》。预警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学生本人,另一份交二级学院辅导员存档。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警示情况,及时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同时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对所有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班主任应分别谈话并作好相应的谈话记录。对可能有留级或退学情形的学生,在加强管理和引导的同时,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和家长一起共同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并作好记录。

第九条  各学院应对学业预警的学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教学干事应及时填写《萍乡学院学业(期初/期中/期末)预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对学业预警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存档。班主任应及时整理好每个预警学生的《萍乡学院学业(期初/期中/期末)预警通知书》和预警谈话记录及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纪录等材料,交给辅导员,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

第十条 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干事、辅导员及班主任应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萍乡学院学业(期初/期中/期末)预警通知书

2.学业改进计划书

3.萍乡学院学业(期初/期中/期末)预警情况登记表

 

 

附件1

萍乡学院学业(期初/期中/期末)预警通知书

同学,学号: ,班级 20 --20 学年 学期,学习成绩经统计已达到下列学业预警条件第 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选填,可多选,如有下面未列出情况,则选7)。

1.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2门及以上。

2.学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4门。  

3.入学以来必修课程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5门。

4.学生旷课累计接近该门课程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或一学期内旷课累计接近50节的;

5.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的;

6.因故办理了休学手续,达两年的;

7.其他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形 。

希望你接到《学业预警通知书》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主动查找原因,一周内向班主任提交《学业改进计划书》(附件2),端正学习态度,珍惜美好大学时光,刻苦努力,认真学习,以顺利完成学业。  

班主任签字:            辅导员签字:            

                       

学生签字:          二级学院副院长签字(盖章):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分别由学院和学生保管。

 

附件2  

学业改进计划书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学期

20 --20 学年 学期

学业

预警

情况

学业

预警

原因

学业

改进

计划

 

 

 

 

计划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计划书提交时请附上本学期课表和历年成绩单。

   2.计划必须认真分析学业预警原因,根据这些原因制定具体的计划。


附件3  

萍乡学院学业(期初/期中/期末)预警情况登记表

学年/学期:                  二级学院:

序号

姓名

学号

班级

预警条件

计划措施

执行情况

学生联系电话

家长联系电话

班主任

1

1.

2.

3.

...

2


 

版权:萍乡学院      备案序号:赣ICP备12002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