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萍乡学院2018-2019-2学期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与规划,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实验室绩效,依据学校印发的《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方案》(萍学院发〔2018〕10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5月9日-10日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的组织实施步骤如下:
(一)实验室绩效考核实行二级学院自考核、学校检查考核二级考核制度。
(二)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副院长)任组长,实验室主任和有关专家任组员的自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实验室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表》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考核记分,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并收集整理和保存支撑材料。
(三)学校成立实验室绩效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类别设立1~2个考核小组,每个小组设立组长1人;采用听取报告、抽查资料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对象:各级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中心、实训场所(含舞蹈房、练功房等)
3.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区间 |
考核对象 |
5月9日上午 |
8:30-10:00 |
机电学院 |
10:10-11:40 |
材化学院 |
5月9日下午 |
14:10-14:50 |
艺术学院 |
15:00-15:40 |
初教学院 |
15:50-16:30 |
政法学院 |
5月10日上午 |
8:30-9:10 |
商学院 |
9:20-10:00 |
文学院 |
10:10-10:50 |
外语学院 |
11:00-11:40 |
工管学院 |
5月10日下午 |
14:10-14:50 |
体育学院 |
15:00-15:40 |
学前学院 |
15:50-16:30 |
信计学院 |
附件:萍学院发〔2018〕101号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方案 内附《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萍乡学院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测评表》
教 务 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