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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萍乡学院2018-2019-2学期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4-24 19:00:54  浏览:

关于开展萍乡学院2018-2019-2学期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与规划,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实验室绩效,依据学校印发的《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方案》(萍学院发〔2018〕10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5月9日-10日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的组织实施步骤如下:

(一)实验室绩效考核实行二级学院自考核、学校检查考核二级考核制度。

(二)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副院长)任组长,实验室主任和有关专家任组员的自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实验室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表》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考核记分,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并收集整理和保存支撑材料。

(三)学校成立实验室绩效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类别设立1~2个考核小组,每个小组设立组长1人;采用听取报告、抽查资料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对象:各级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中心、实训场所(含舞蹈房、练功房等)

3.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安排表

时间

区间

考核对象

5月9日上午

8:30-10:00

机电学院

10:10-11:40

材化学院

5月9日下午

14:10-14:50

艺术学院

15:00-15:40

初教学院

15:50-16:30

政法学院

5月10日上午

8:30-9:10

商学院

9:20-10:00

文学院

10:10-10:50

外语学院

11:00-11:40

工管学院

5月10日下午

14:10-14:50

体育学院

15:00-15:40

学前学院

15:50-16:30

信计学院

 

附件:萍学院发〔2018〕101号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方案 内附《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萍乡学院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测评表》

2019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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