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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关于给予贠怡忻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24-09-27 11:02:11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人文与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2202班的学生贠怡忻(学号171121065),女,于2021年9月入学,因心理疾病目前处于休学状态本人不适应校园生活,不能继续完成在我校的学业,现提出书面申请退学。

生所交退学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根据《萍学院发〔2019〕77号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条(六)的规定,2024年927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贠怡忻同学退学处理。



乡学院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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