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2302班的学生王晓凤(学号201323062),女,于2023年9月入学,因其不适应校园生活,不能继续完成在我校的学业,该生书面申请退学。
商学院财务管理2102班的学生黄永旺(学号161119077),男,于2019年9月入学,曾在2021年10月留级,2022年2月因创业休学,并在2023年2月复学,现因其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在我校的学业,该生书面申请退学。
以上两位学生所交退学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根据《萍学院发〔2019〕77号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条(六)的规定,经2024年9月1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晓凤、黄永旺两位同学退学处理。
萍乡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