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新】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耗材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1-28 14:21:32  浏览: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保证2024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含实验课程、课程实验、实训、金工实习、拆装实习、电工电子实习、专业竞赛等)的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季学期实践教学耗材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前,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实践教学耗材库存情况进行清查盘点,如实填写《萍乡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耗材库存清单》(附件1《萍乡学院实验耗材出入库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2)。

2.实践教学耗材采购计划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单个实验室或个人申报。有实践教学耗材采购需求的学院务必安排专人负责。

3.实践教学耗材采购计划的制定应遵循满足教学需求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以2024季学期实践教学计划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库存耗材的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不得随意申报。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制订采购计划,既要充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又要尽可能节约经费,避免漏报、多报和错报。

4.采购计划中的耗材名称及规格型号一定要标注清楚(可参考往年耗材采购计划),采用全称,以方便采购。计划采购的实践教学耗材必须与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项目和实践人数相匹配,做到数量科学、金额合理。

5.竞赛类耗材按相关办法执行,并备注。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所在学院2024季学期实践教学任务的安排,组织各实验实训室申报教学耗材采购计划,并认真填写《萍乡学院2024季学期实践教学耗材申购计划明细表》(附件3),经学院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交由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和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批。

三、工作要求

1.耗材申报单位为学校所有的教学实验实训室,由实验实训室主任负责所在实验实训室的耗材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协调本单位申报工作,如有遗漏,自行负责,不再补报。

2. 实践教学耗材只能用于实验实训教学,不得挪作用。各学院、各实验实训室要倡导节约,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实验实训成本。

3.实践教学耗材采购到货后,申购单位向学校申请组织验收,验收单是报账的依据。耗材验收入库后要妥善保管。领用耗材需认真填写《实验室耗材领用登记表》。学校将对耗材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4.附件1-3及耗材领用记录表(提供2023复印件部分即可)的纸质稿请以学院为单位20231215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至善楼A208室),附件1-3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按时按要求报送,逾期未报或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31128













版权:萍乡学院      备案序号:赣ICP备12002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