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使学生兴趣爱好与所学专业相吻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萍乡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萍学院字〔2016〕6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代赦
成员:贺晓梅、江惺俊、刘德萍、周云华、各二级学院院长、邓爱平。
二、转出、转入计划
二级学院各专业拟转出/转入学生数不超过2023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10%。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入学三个月并已取得我校学籍的一年级学生,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可以申请按同一或相近学科门类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和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学校认可、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等机构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的;
2.学生确有某些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对未纳入本暂行规定范围的其他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下列情况不予转专业
1.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专业跨学科大类的(学科大类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
3.与生源地招生录取政策不符的(例如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必须本年度在其生源地有录取计划)。
四、考核办法
申请转专业的人数超过拟转入专业在校生人数10%,则由转入学院组织专家命题,对学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测试成绩进行排名,作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依据。(具体方案由转入学院另行通知)
五、转专业的程序与受理时间
(一)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本人填写《萍乡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提交转出学院审批,后由转出学院汇总交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提交申请表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
2.转出学院审核
转出学院依据转专业工作原则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批,由学院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并对所有申请转出的学生及审批结果在转出学院公示。将同意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原件及转出汇总表纸质、电子表格交教务处学籍科(2023年12月4日截止)。
3.招生就业处审核
招生就业处核对申请学生高考成绩及申请转入专业生源地当年最低录取线,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2023年12月11截止)。
4.转入学院审核
转入学院依据转专业工作原则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学院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对同意转入的学生进行分班后,将其转专业申请表原件及转入汇总表纸质、电子表格交教务处学籍科。(2023年12月18日截止)
5.教务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教务处受理申请并审核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6.公示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按规定将学校拟同意转专业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民主监督。公示期为一周。
7.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
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转专业相关材料,报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备案。获准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前到学籍科领取转专业报到证,到转入专业学院报到。
萍乡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