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教字〔2017〕103号
萍乡学院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使学生兴趣爱好与所学专业相吻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萍乡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萍学院字[2016]6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伟
成员:各二级学院院长、肖文福、肖国正、周云华、贺晓梅、何根基。
二、转出、转入计划
二级学院各专业拟转出/转入学生数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数的5%)。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学生一般应在所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入学三个月并已取得我校学籍的一年级学生,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可以申请按同一或相近学科门类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完成一次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和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学校认可、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等机构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的;
2.学生确有某些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校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学生也可以提出转专业要求;
4.对未纳入本暂行规定范围的其他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下列情况不予转专业
1.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按学生自己所填报志愿录取的;
3.专业跨学科大类的;
4.与生源地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的。
四、考核办法
如申请转专业的人数超过计划比例,则由转入学院组织专家命题,对学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测试后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排名,作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依据。
五、转专业的程序与受理时间
(一)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萍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转出与转入学院审核签字
相关教学学院依据转专业工作原则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由班主任和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
3.教务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教务处受理并审核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4.公示
按规定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公示,接受民主监督。公示期为一周。
5.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备案。获准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才能到转入学院报到。
(二)受理时间
受理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萍乡学院教务处学籍科
2017年11月22日
萍乡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