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精准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30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疫情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实现从线上教学到返校后课堂教学的融合和衔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教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以“两手抓,两不误”的工作部署,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工作原则,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返校初期统筹做好复学前与复学后、线上与线下教学安排的合理衔接。学生返校后两周为过渡期,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从第十六周开始视情况逐步转换课程教学方式,开展线下教学。
二、理论课教学安排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返校时间调整校内各类教学活动,所有班级按固定教室排课,学生固定座位上课,避免人群交叉感染。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采用“5+2”“白+黑”的方式安排教学。第十六周的周六上单周周一的课,第十七周的周六上单周周二的课,第十八周的周六上单周周三的课,第十八周、第十九周继续按课表安排教学,第十九周考查科目随堂考试,第二十周期末考试。
2.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教学任务下达、课表准备情况。师生对照学生错峰返校时段,分段领取教材,且延长时间间隔,防止人员聚集。检查多媒体设备,确保正常授课。对返校后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障返校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3.5月9日至5月21日,学生返校期间,各二级学院、各教师应继续按照教学计划进行线上教学,坚持学生签到考勤,学生在返校报到当日不开展线上学习,所缺课时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量确定具体补课时间。
4.6月1日前继续采取线上教学,从6月1日(第十六周星期一)开始,视情况恢复正常的课堂教学,合班课和校级公共选修课继续开展线上教学。能够实施室外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在室外开展教学。
5.做好因疫情导致教师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学生不能按时返校学习的数据统计。如有受疫情影响,原任课教师不能正常上课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对于受疫情影响而不能按时返校上课的学生,教师通过网络方式安排学生学习。
6.做好教学调整工作,根据前期线上教学情况,任课教师要利用线上考试方式组织学生进行测试,评价学生在线学习效果,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授课计划的适度调整。科学安排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时间、方式,加强教学研究,与线上教学辅导有效融合与衔接。梳理学生线上授课中存在的教学问题、重点难点,做好重点辅导,确保教学任务全面完成。
7.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课程特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家国情怀、科学精神等育人元素融入各门课程教学过程中。教育引导学生不信谣、不传谣,同心协力、共克时艰。
8.利用网络学习资源,组织所有在校学生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学习,重点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
9.任课教师要利用好前期网上教学资源和手段,切实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加快信息化技术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
10.学生返校后,课程重修继续实施线上教学。
三、实践教学安排
1.实验(实训)教学
实验(实训)教学优先考虑安排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教学,鼓励教师利用国家级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项目和技术开展在线实验教学。由于操作性实验(实训)不便在线上开展,致使部分实验(实训)教学任务未开展,返校后,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验场地集中统筹安排学生补做实验(实训)内容,可利用周六、周日或晚上集中补课。
2.实习教学
实习教学优先考虑在校内实习,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组织学生外出实习,酌情考虑适当减免实习学分。对可能影响到应届毕业生毕业的实习实践学分,各二级学院可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实习时间,或出台“学分替代”办法,报教务处核准执行。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合理调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原则上不延迟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正常流程,由指导教师采用电话、邮件、微信、QQ等远程的方式在线指导学生,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于2020届需返校做实验等才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老师有针对性进行指导,让学生完成相关实验。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线上答辩为主,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做好线上答辩的准备,已返校的毕业生可采取现场答辩。二级学院在5月25日前完成答辩。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萍学院教字〔2020〕17号)。学校将在6月2日前组织线上抽查答辩,并在6月3日前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比。
4.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实验室(实训室)责任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实训室)安全。
四、补考工作
1.2020年春季学期补考时间定于5月31日和6月2日进行。
2.补考完成后,阅卷教师须在6月4日前完成登分。对于需要重修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及时组织其参加课程重修,保证学生能够按期完成学业。
3.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补考的学生,教务处考务科将在考前受理学生的电子补考缓考申请表,另行组织考试。擅自缺考者,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缺考课程按规定作重修处理。
五、学籍管理工作
1.学生复学、休学、退学等各类学籍异动申请由二级学院班主任负责接待办理。学生证遗失可在线上补办。具体办理流程与学籍科联系(学籍科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684332,工作QQ号:372318262)。
2.在校生学生证注册、火车票优惠卡充值等业务统一推迟办理,具体时间待疫情完全解除后另行通知。
3.学生成绩如有误,一律在线或电话联系学籍科老师核实并处理。
六、教学环境保证
1.疫情日常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身体状况全面掌握,确保进入校园的每一个人符合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要求。
2.校园内师生全程佩戴口罩。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要做好缺课、旷课学生登记,并将未到人员信息报相关学院处理。上课期间发现异常情况,二级学院立即通知学校医务人员进行处理。
3.为保证教学环境安全,对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教学场所定时通风换气,定时对教学区域内的设备和地面进行清洁消毒等。
七、其他
1.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中午用餐交叉感染,采用上午错峰上课、中午错峰用餐,调整教学楼上午上、下课时间;下午和晚上上课按统一作息时间执行。上午上、下课时间具体调整如下:
节次 |
四如楼、汇文楼、多维楼 |
鼎新楼、格致楼、宜萱楼 |
跬步楼 |
英华楼 |
预备 |
7:50 |
7:50 |
8:00 |
8:10 |
1 |
8:00-8:45 |
8:00-8:45 |
8:10—8:55 |
8:20—9:05 |
2 |
8:55-9:40 |
8:55-9:40 |
9:05—9:50 |
9:15—10:00 |
3 |
9:50—10:35 |
10:00—10:45 |
10:10—10:55 |
10:20—11:05 |
4 |
10:45—11:30 |
10:55—11:40 |
11:05—11:50 |
11:15—12:00 |
2.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尽量少接触,多用微信、QQ等平台交流。
3.科学统筹学生返校前后教学工作,根据防疫工作进展情况和省教育厅安排,做好各项教学工作预案。
4.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教师激励,强化学生管理,确保学生返校前后教学工作的安全、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