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新】

教学建设

首页 > 教学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教研室主任考核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3-28 05:40:39  浏览:

关于开展教研室主任考核及优秀教研室

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根据《萍乡学院教研室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全校所有教研室主任;

2.考核内容:2016-2017学年度期间的《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考核内容;

3.考核办法:本次考核由各教学学院负责,各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并在510日前将《萍乡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申报表》和《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交教务处欧阳老师处(至善楼251室)。

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工作

1.评选程序和办法

教学学院推荐:各教学学院在做好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教学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出12“优秀教研室主任”候选人;

12名“优秀教研室主任”候选人在全校进行公示;

学校审定: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审议,产生10名 “优秀教研室主任”。

2.评审材料及上交时间要求

申请参加“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的教研室主任,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萍乡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申报表》一份;

②《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一份;

③反映、说明《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工作内容的各种材料请务必按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各项指标顺序提供佐证材料,未提供佐证材料者,取消参评资格,评选后领回材料)。

上述材料在510日之前交教务处(至善楼251室),逾期不候。

 

附件:1. 《萍乡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申报表》

 2. 《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萍乡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

版权:萍乡学院      备案序号:赣ICP备12002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