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我校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根据学校转型发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度校外实习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二级学院各专业依托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所依托的企业,应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在同类企业中规模领先、技术水平先进,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应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尽量遵循便利性原则,重点建设离学校较近的实习基地。
(二)双方应根据“互惠互利、相互渗透、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高”的原则,签订具体的合作建设协议,并有效执行。二级学院和企业应有专人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三)各专业和企业应共同制定大学生校外实习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合作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每年应接受一定数量的学生实习,并选派专人参与具体指导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所申报的项目应在实习管理机制和模式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应建立校外实习质量监控体系,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指标数及立项程序
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将会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安排部署,本期拟重点建设2个幼儿园、2个小学、2个中学作为本科师范专业实习基地,其它每个非师范本科专业重点建设1-2个实习基地。
各专业应以学科专业发展定位规划为依据,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并对照《萍乡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其质量标准》(见附件1),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践教学需求及学生规模等因素,在已签约的校外实习基地中选出确实发挥效果的项目作为校级实习基地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申报。教务处将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收集、整理及初审,并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建设内容
(一)组织机制
各二级学院应建立由校企双方组成的校外实习基地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协商推进实习基地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开展。双方应落实相应的管理和组织机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和分工。
(二)基地教学条件建设
校外实习基地应建设一批能满足完成实习教学任务所需的场地、设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开放与维护,保证实习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三)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校外实习基地应建设一支由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并共同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业务培养和思想政治教育,确保指导教师全身心投入到实习带教中。
(四)实习项目设计、开发与建设
校外实习基地应开发、建设一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助于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校外实习项目。实习项目的开发与设计应体现科学性、行业性、独创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
(五)建成创新创业训练基地。以企业关注的真实课题,作为学生创新创业的训练项目。产教融合,引导校外重点实习基地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训练基地。
(六)实习质量的监控体系
二级学院与企业双方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质量监控体系,共同组织参与对学生校外实习的考核、管理与监督。
四、校外实习基地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一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验收。学校将在验收的基础上,对各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校级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2) 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ya8@qq.com,联系人:熊福,电话:0799-6682370。
附件:
1.《萍乡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其质量标准》
2.《萍乡学院校级校外实习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