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实验室绩效,依据学校2018年11月21日印发的《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方案》(萍学院发〔2018〕10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1月17日-18日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二级学院按照《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表》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考核记分,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并收集整理和保存支撑材料。考核组采用听取报告、抽查资料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区间 |
考核对象 |
1月17日上午 |
8:30-10:00 |
机电学院 |
10:10-11:40 |
材化学院 |
1月17日下午 |
14:10-14:50 |
艺术学院 |
15:00-15:40 |
初教学院 |
15:50-16:30 |
政法学院 |
1月18日上午 |
8:30-9:10 |
商学院 |
9:20-10:00 |
文学院 |
10:10-10:50 |
外语学院 |
11:00-11:40 |
工管学院 |
1月18日下午 |
14:10-14:50 |
体育学院 |
15:00-15:40 |
学前学院 |
15:50-16:30 |
信计学院 |
附件:萍学院发〔2018〕101号萍乡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方案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
萍乡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