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2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4月12日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组成员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伟、刘卫林
成 员:贺晓梅、陈岷、徐一峰、曾方、何根基
工作人员:熊福
三、检查时间
4月1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公共安全工作
1.实验室空间及设备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有效;消火栓、灭火器具、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
3.实验室疏散通道是否被堵、占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防盗措施是否完备。
5.实验室“三废”管理与处理是否安全规范。
6.实验室安全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上墙,执行是否到位、有效。
7.实验室物品摆放、使用是否合理规范,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8.实验室台账是否完备,记录是否规范详尽。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类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易爆、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实验的相关专业。重点检查: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包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2)实验室内是否具有控制明火和表面高温的措施和能力,是否对实验电气设备进行了防爆、避免电气火花等必要措施。
(3)危险化学品是否严格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是否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化学试剂是否按照要求隔离、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是否具有通风设施,卫生是否达标。
(4)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是否建立从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6)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等管理制度。
(7)是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2.机械类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到机械加工等实验实训的相关专业。重点检查:
(1)是否通过消除产生危险的原因、提供防护装置或者个人防护装备等实现机械设备的本质安全。
(2)是否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及安全知识培训等措施。
3.电气类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电气运行与控制及与电相关联的实验相关专业。重点检查:
(1)实验室内电源、电线布局是否合理,防止异常带电措施是否得当。
(2)实验室内是否采取抑制、泄漏中和措施(接地、增湿、采用导静电地面等)消除静电危害。
五、检查程序
1.现场检查。按照各单位建设和管理的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进行现场检查。
2.意见反馈。检查组检查完毕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各单位要逐条按时整改落实,于4月22日前完成全面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报教务处。
六、其他要求
1.检查过程中,各单位需保证所有实验室门为开启状态。
2.各单位应有专人介绍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发生。
联系人:熊福,联系电话:13907997437,邮箱:ya8@qq.com。
附件:
1.《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2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3.《萍乡学院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安排表》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
保卫处
后勤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8日
附件3
萍乡学院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安排表
序号 |
检查楼栋 |
检查时间 |
1 |
体育馆 |
14:10-14:25 |
2 |
英华楼 |
14:25-14:40 |
3 |
跬步楼 |
14:40-14:55 |
4 |
宜萱楼 |
14:55-15:10 |
5 |
格致楼 |
15:10-16:10 |
6 |
鼎新楼 |
16:10-16:25 |
7 |
汇文楼 |
16:25-16:40 |
8 |
四如楼 |
16:40-1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