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各教研室:
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研水平,根据《萍乡学院教研室工作规定(修订)》(萍学院办字〔2025〕25号)精神,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教研室考核及先进教研室
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全校所有教研室;
2.考核内容及办法:按照《萍乡学院教研室工作规定(修订)》(萍学院办字〔2025〕25号)中(附件)规定的内容开展教研室考核工作;各教研室做好自评工作,教研室所在单位负责具体考核;
3.上交时间及材料:在6月16日之前,各教研室将《萍乡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评表》《萍乡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萍乡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汇总表》等纸质稿各一份提交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自行留存。
二、“先进教研室”评选工作
1.评选程序和办法
①二级学院(部门)推荐:各二级学院(部门)在做好教研室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排序并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二级学院(部门)推荐1-2个候选教研室;
②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出符合条件的若干个“先进教研室”并在全校进行公示;被评为“先进教研室”的该教研室主任,即为“优秀教研室主任”。
③学校审定: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评审材料及上交时间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所推荐的教研室的材料各一份提交教务处。请务必按“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及顺序提供佐证材料,并整理好。未提供佐证材料者,直接取消参评资格,评审期间不接收补交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务必由教研科长审核并签字。
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6月20日之前统一交教务处A-211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老师
教务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