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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关于给予刘英泽等三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24-10-28 10:57:47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2401班的学生刘英泽(学号201123055),因不适应校园生活申请退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2401班的学生曾晨莉(学号201324030),因不适应校园生活申请退学商学院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2301(联合培养)班(专升本,当前2021级)的学生聂茜(学号165423131),因家庭原因申请退学。

以上位学生所交退学申请经学生家长同意、所在二级学院和学工处审核、教务处复核,根据《萍学院发〔2019〕77号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条(六)的规定,2024年1018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英泽曾晨莉聂茜等三位同学退学处理。



萍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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