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场所开放的安全准备工作
(一)启用实验室前应提前开窗通风,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较多且长期未开启的实验室;日常使用实验室时应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二)对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进行消毒,对于必须使用空调调节温度、湿度的实验室,加强空气处理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并在消杀时做好个人、仪器设备及特殊物品的防护工作。
(三)全面清理实验室环境卫生,做到台面整洁,实验场所无杂物堆积,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实验室。
(一)检查实验室化学品管理情况,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对照上学期末实验室化学品清单,再次清点库存化学品,确保假期无化学品丢失、泄露等情况;检查化学品存放情况,确保科学有序存放、化学品标签完整清晰;检查化学品储存场所,确保通风、温度控制、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运行良好。
(二)检查用电安全。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加强防潮、防湿、防漏电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大型仪器设备正常预约和使用。
(三)检查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数量、种类、位置配置合理,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被阻塞,指示不明确等情况。
(四)检查气体安全。对气体钢瓶进行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须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实验室不得过量囤积气体钢瓶,及时清运不使用或空的气体钢瓶。
(五)检查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是否有显著、明确的标识,及时补充必要的标识,更换老旧、脱落的标识;检查实验室的通风橱、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应急物资柜、急救药箱等,确保实验室配备合适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且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
(六)检查实验室危险废物。对实验室积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点,按学校要求分类收集,及时送处。
三、做好实验室使用管理
(一)加强安全教育
针对本学期返校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应上好开学实验第一课,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室特点,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强调实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注意事项、突发事故应对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二)严格日常管理
1.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要自觉遵守学校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并做好防护措施,未获准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实验室负责人应落实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制定好实验计划和课程安排,尽量错时错峰使用实验室;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实验服,按需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严格落实实验室值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做好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规范填写实验室值日台账。
请各单位根据排查整改情况如实填写《萍乡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9月6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至善楼A208室),电子版(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799-6682370
教务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