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调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所建树和创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凡我校全日制2023届本科毕业生,其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为优秀(总评成绩高于90分),且设计(论文)检测报告中的总文字复制比<15%,论文核心内容(如:论文的主体研究部分、研究结论等)无重复,经所在二级学院推荐(按应届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5%推荐)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2.优秀指导教师
在本学年(即2022-2023学年)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指导教师,均可参评优秀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根据参评条件按本学年指导教师人数5%的比例向学校申报。
二、评选标准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与现实意义。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意,应用价值高或学术性强。
(3)论文(设计说明书)层次分明,表述清楚,文字简练流畅;中文摘要简洁,高度概括;外文摘要准确、规范。
(4)论文(设计说明书)格式符合要求;标点符号、计量单位使用准确;设计图纸、图表清晰。
更多指标体系参照《萍乡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萍学院字〔2017〕14号)(见附件1)《萍乡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萍学院教字〔2022〕142号)(见附件2)等文件规定。
2.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一般无请假出差,本学年内无教学事故。
(3)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4)注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训练,学生的能力素质有明显提高。
(5)认真按照《萍乡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萍学院字〔2017〕14号)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指导工作,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填写完整规范,过程指导严谨,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坚持技术把关与认真细致审阅相结合,评语撰写公正、恰当、规范。
(6)原则上指导学生人数不少于本专业教师平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所指导的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符合学校和本专业的规范化要求。
三、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1)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依据《萍乡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萍学院字〔2017〕14号)《萍乡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萍学院教字〔2022〕142号)的规定以5%比率进行推优,推优的毕业设计(论文)需完成总评成绩计算,完成最终稿上传且通过检测后,于维普系统内进行推优。
(2)教务处汇总推优材料后,报学校审定,审定完成后,教务处将对结果进行公布,并对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得者进行表彰。
2.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1)二级学院在广泛听取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从指导学生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中评比推荐,并向教务处提交推优材料。
(2)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指导教师进行评分,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教务处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定,审定完成后将对结果进行公布,并对优秀指导教师获得者进行表彰。
四、材料提交
1.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管理手册装订本(胶装),包括:正文(含图纸、设计说明书等)、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表、评阅教师意见表、答辩记录等;
(2)萍乡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
(3)萍乡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见附件4)。
2.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指导教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4)萍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5);
(5)萍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统计表(附件6)。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3日17:00前完成维普系统内推优工作,并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1)、(2)、(3)、(4)、(5)电子稿打包以附件zip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2)、(3)、(3)、(4)、(5)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辛老师 地址:至善楼A208室 联系电话:0799-6682370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