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萍学院发[2018]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三十条(一)规定,李浩哲等20位同学已达到留级标准(具体情况见附件),曾栗生等2位同学已达到退学标准,经2018年9月2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浩哲等20位同学留级处理,给予曾栗生等2位同学退学处理。
附件:留级及退学学生名单
萍乡学院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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