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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浩哲等20位同学留级处理及曾栗生等2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18-11-02 17:00:51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萍学院发[2018]72)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三十条(一)规定,李浩哲等20位同学已达到留级标准(具体情况见附件),曾栗生等2位同学已达到退学标准,经201892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浩哲等20位同学留级处理,给予曾栗生等2位同学退学处理。

附件:留级及退学学生名单

萍乡学院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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