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发〔2019〕29号
萍乡学院关于给予陆永辉等3位同学
退学处理的决定
根据《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萍学院发〔2018〕72号)文件第三十条(四)和(六)之规定,经2019年4月1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陆永辉等3位同学退学处理。
附件:《退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萍乡学院
2019年4月12日
附 件
退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二级学院 |
专业 |
班级 |
1 |
15425042 |
陆永辉 |
男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本) |
财务管理(本)1703 |
2 |
135261218 |
童雨晨 |
女 |
初等教育学院 |
初等教育 (五年一贯制) |
15(五)初教2 |
3 |
17302057 |
周婷婷 |
女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专) |
学前教育(专)1702 |
萍乡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