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萍学院发〔2019〕77号《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在报到时由各二级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流程:①班主任现场确认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比对以上材料与学生本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②入学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填写新生入学程序单。③将入学资格初审相关材料复印件粘贴在新生入学程序单背面,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学生本人、班主任须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④将新生入学程序单和汇总表于开学后20天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科(至善楼A213)办理学籍注册。
附件:
1.《2020年新生入学程序单》
2.《2020级专升本新生入学程序单》
3.《2020级新生入学程序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