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萍乡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萍学院教字〔2022〕3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萍乡学院处级班子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萍学院党字〔2019〕94号),相应职能部门应对教学科研类单位(二级学院)进行年度定量考评,其中教务处、高评中心、网教中心、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对二级学院的“教学工作、学科专业建设、资产管理(实验实践教学)”指标项(权重: 25%)进行定量考评,为落实该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学中心地位,实现育人理念的“三个转变”,推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有新提升、新突破,特修订《萍乡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修订)》,现予以发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萍乡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