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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5-26 09:59:11  浏览: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第17周(2022年6月13日-6月17日),考查科目随堂考试。

2.第18周(2022年6月20日-6月22日),停课复习

3.第18周(2022年6月23日-6月24日),公共科目考试

4.19周(2022年6月27日-6月29日),专业科目考试。

每个学生专业课程考试一般不超过4门(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期末考试命题及相关工作要求

1.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要求:科学编制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不赋值处统一留“空格”。技能课程《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命题计划)可由各二级学院另行制定,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2.试卷要求:试卷上的课程名称要与教务系统上的课程名称一致;每套试题满分为100分,各题分数的赋值应与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一致;试题内容丰富,覆盖范围广,要保证试题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注重考试内容的综合化,突出考核实践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性;试题难易程度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不能任意降低标准;题目份量一般按两小时考试时间设计,原则上要求不少于五种题型;命题应体现正确价值观,无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命题教师对试卷的题型、分数、题量、页码等认真核对,以免产生差错;每门课程须按试卷规范格式拟制考试内容、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各试卷间重复部分不得超过20%)及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电子稿统一由各学院教学干事收齐发给教务处考务科李立老师。交卷截止日期:所有公共科目在6月2日17:00之前交卷,专业课考试科目、随堂考查科目在6月7日之前交卷,交卷地点:至善楼二楼教务处制卷室A220(逾期未交的学院和教师按迟交试卷处理并在OA上通报批评),所交试卷按上报的考试、考查目录顺序排好和《萍乡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审批表》(有更新附件一)一同上交。所有的考试、考查科目都要有《萍乡学院考场情况记录》(附件二)及《萍乡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附件三),考查科目考试前统一到至善楼A220教务处制卷室领取。

3.试卷书写、样式要求:试卷要求用A4纸打印;字体用宋体;学生一律在试卷上作答,命题教师根据答题需要留出答题空间。试卷头一律采用教务处统一制定的(萍乡学院试卷新模板)样式(见附件四、五)。

4.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要求:试卷参考答案正确无误,各题分数的赋值应与试卷及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一致。评分细则详细周到具体,大题有要点给分或分步给分细则,不得以答案代替评分细则。试卷参考答案样式见(附件六)。

5.集中阅卷要求:采用同一个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考试大纲的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并实行集中(流水)阅卷。

6.试卷审批要求:二级学院院长是试卷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审批程序按《萍乡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审批表》要求执行。

7.考试形式(闭卷或开卷)严格按培养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严禁将课程提前考试。

三、成绩登录

1.任课教师于2022年7月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完成绩,并打印出纸质成绩单进行试卷装订。

2.不能缺登任何一个学生的成绩,如学生没有成绩请在没有成绩的学生栏中注明“缺考”、“舞弊”或“缓考”等字样。如确需补登,更改学生成绩,则必须由任课教师持所在二级学院出具院长同意的证明方可操作。出现错登、漏登成绩或迟交成绩的情况,将按《萍乡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附件七)相关规定处理。

3.任课教师必须批改完试卷、登录好成绩、装订好试卷才能离校。

四、考前教育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把考试作为育人的重要环节来抓,进一步提高对考试目的的认识,切实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要认真抓好考前教育活动,组织教师及学生分别学习《萍乡学院考场规则》(附件八)、《萍乡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附件九)、《萍乡学院监考人员守则》(附件十)、《萍乡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十一)、《萍乡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萍乡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附件十二)等规章制度,帮助监考教师及考生自觉遵守纪律。

2.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凡旷课,缺课累计超过(含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缺交作业(实验报告)次数超过该课程作业次数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该课程以不及格论处。各二级学院应将不得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考务科。

五、教师监考要求

1.监考人员必须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地点、监考科目进行监考,监考人员必须严守监考纪律,做好考场记录,认真完成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2.监考教师必须为教师或教辅人员,不得随意请人代监考;凡出现监考教师请不具备监考资格的人员代监考,以旷监考论处,所造成后果由原监考教师负责。

六、其它要求

1.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课程考核的学生,必须在课程考核前登录教务系统做好缓考申请,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缓考,如果申请者本人无法办理以上手续,应委托其他人办理。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而缺席者,作缺考处理,该门课程以零分记,不予安排正常补考,直接重修。

缓考及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缓考不及格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学生需报名参加重修。

2.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按学号顺序就座,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3.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应在假期做好复习工作,于下学期开学参加补考。教务处将不再另行公布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以网上为准。网址:http://jw.pxc.jx.cn/jsxsd/

4.下学期补考时间:开学第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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