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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7-12 00:36:16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2022年暑期即将来临,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安全责任。

二、开展检查,筑牢防线

各单位应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暑期前再次对本单位所属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堵塞安全漏洞,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排查与整改工作记录及影像资料应存档备查。

三、严格审批,强化管理

1.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的条件下,暑期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应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填写《萍乡学院2022年暑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7月4日前教务处登记报备。

2.暑期关停的实验室,应在安全检查结束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由所在单位张贴封条,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

3.进一步规范实验室钥匙(含电子门禁)管理,落实实验室钥匙配置、保管、注销制度,确保钥匙专人负责,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钥匙移交或注销手续。所有实验室均应配有备用钥匙,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

4.各单位暑期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对重点要害部位应进行每日巡查,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5.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加强对实验人员准入资格核实及安全教育。针对确因科研、教学任务需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的学生,导师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通过所在单位获得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6.暑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在实验室内避暑留宿。

7.暑期尽量不安排学生从事高危实验,如确需安排,实验方案须事先经指导教师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论证通过并签名认可,学生开展实验时须有实验室指导教师或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8.暑期涉及搬迁、装修、改造、设施维修任务的实验室,应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四、加强防范,务求实效

1.暑期暂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要妥善存放,管控化学品必须按“双人双锁”要求进行封存。

2.请各实验室做好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对暑期日常实验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3.涉及微生物安全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对病原微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程序。

4.加强水、电、消防的安全管理,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动火、用电,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确保实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到位、方便取用。

5.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重点加强对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不能断电的设备,运行期间应有专人值守。

6.各实验室应针对暑期雷电、暴雨等多发的强对流天气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因强对流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学校将于暑期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实验室安全隐患,将面向全校进行通报。


附件:《萍乡学院2022年暑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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