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工作指示要求,为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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