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萍学院发〔2019〕77号)有关规定,我校2026年录取的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李佳乐,本人自愿提出放弃入学资格申请。经其所在商学院核实、招生就业处审查、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学校决定对学生李佳乐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附件:2026年放弃入学资格学生补充名单
萍乡学院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
2026年放弃入学资格学生补充名单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二级学院 | 专业 | 层次 |
1 | 26642103521105 | 李佳乐 | 商学院 | 电子商务 | 普通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