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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学生李嘉成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26-10-16 09:48:29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李嘉成(学号241224063),男,系我校艺术学院音乐学2402班学生,于2024年9月入学,2025年6月申请休学。学生因不适应课程学习或校园生活,不愿继续学业,现提交退学申请,自愿退学,其家长已知悉并同意。

经所在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根据《萍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萍学院发〔2019〕77号)第三十条第(六)项之规定,经2026年10月1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学生李嘉成退学处理。


萍乡学院办公室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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