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教字〔2019〕154 号
萍乡学院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使学生兴趣爱好与所学专业相吻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萍乡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萍学院字〔2016〕6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伟
成员:各二级学院院长、肖文福、文发佑、肖国正、周云华、贺晓梅、何根基。
二、转出、转入计划
二级学院各专业拟转出/转入学生数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数的5%)。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学生一般应在所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入学三个月并已取得我校学籍的一年级学生,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可以申请按同一或相近学科门类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完成一次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和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学校认可、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等机构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的;
2.学生确有某些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校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学生也可以提出转专业要求;
4.对未纳入本暂行规定范围的其他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下列情况不予转专业
1.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按学生本人所填报志愿录取的;
3.专业跨学科大类的;
4.与生源地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的。
四、考核办法
如申请转专业的人数超过计划比例,则由转入学院组织专家命题,对学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测试后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排名,作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依据。
五、转专业的程序与受理时间
(一)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本人填写《萍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家长签字同意。
2.转出与转入学院审核签字
相关二级学院依据转专业工作原则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由班主任和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
3. 招生就业办审核签字
4. 教务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教务处受理并审核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5.公示
按规定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公示,接受民主监督。公示期为一周。
6.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备案。获准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才能到转入学院报到。
(二)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13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萍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萍乡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0日
萍乡学院2019级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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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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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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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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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类别 |
£文科 □理科 □艺术 □体育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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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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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 专业 |
所在学院 |
专 业 |
层 次 |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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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 专业 |
所在学院 |
专 业 |
层 次 |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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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文综 |
理综 |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意见、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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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专业生源地当年最低录取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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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 学院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 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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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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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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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分管校(院)长:
年 月 日 |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电子数据处理结果: 经批准,该生转入 院(系) 年级 班级 专业学习。 该生转专业变动信息已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 年 月 日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电子标注。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转 专 业 具 体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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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
本人承诺因转专业造成的就业问题,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学生本人签字(手印): 家长签字(手印):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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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申请表采用正反面打印,转专业具体原因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2.新生未满一学期不得转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其拟转入专业应符合当年招生录取规定;
3.学生转专业经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电子信息变更后,学生本人到学籍科领取报到证到转入专业报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