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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三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1-09-30 10:53:11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结合教育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永远跟党走”活动安排,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国务院侨办决定开展“中华诵·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为切实做好我省学生参加全国大赛的推荐人选工作,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西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共青团江西省委将联合开展“江西省第三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参赛对象

 小学生、中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高校学生(含港澳台学生和在赣外国留学生)

 三、大赛组织

(一)大赛由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西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共青团江西省委联合主办,江西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江西省教育书法协会担任专业指导。

(二)各设区市、各高等院校分别设立独立的分赛区(以下简称“各分赛区”)。各设区市教育局、文明办、团委负责本地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在本地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赛事部署、组织、协调和选送优秀作品、搜集和报送各类信息等工作;各高等院校负责本校的赛事部署、组织、协调和选送优秀作品、搜集和报送各类信息等工作。

(三)在赣外国留学生组选手的参赛作品,由各有关高校直接送省组委会选定。

(四)大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

1.初赛由各分赛区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完成,是否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自定。

 2.复赛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共同组织,采用现场形式进行。参赛规则及要求另文通知。各分赛区在组织初赛的基础上,向省组委会报送参赛人员及其参赛作品(各分赛区按不同组别、6种书体类别,分别选送前一、二名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里组织的复赛;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

 3.复赛将选拔出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中华诵·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五)本省选手除参加省内选拔外,也可同时通过登录中华诵官网或直接采用手机报名方式参加全国网络赛区选拔。

 四、时间安排

 1. 2011年9月15前,各分赛区确定组织形式,将本地、本校的组织机构名称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分别报省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

 2. 2011年9月30前,各分赛区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完成初赛报名、确定比赛时间及评选优秀作品等系列工作;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赛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向省组委会寄(报)送作品(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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