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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5-2016-2学期课程期中考试(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05-09 09:10:23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将于第10周举行课程期中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所有修课学生

二、考试(考核)形式

理论课程原则上要求采用闭卷形式,其他课程考试形式由开课二级学院和任课教师商定。

三、考试(考核)时间与安排

考试时间: 539日,具体事宜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教务处负责试卷印制工作。

四、试卷要求

1.每门课程提交试卷一份,试卷由各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审批。

2.交卷截止日期:2016428。交卷地点:教务处考务科(由各学院干事教师统一上交)。

3.试卷内容要求:命题要符合大纲或课程标准的要求,命题范围应覆盖本学期已讲授的教学内容。

4.试卷书写、样式要求:试卷要求用A4纸打印;学生答题统一采用答题纸,试卷要求密集书写,一般情况下不留答题空间;试卷头一律采用教务处统一制定的样式。如下:(附件:萍乡学院试卷命题模板)

 5.考试形式是开卷形式的,应报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务处处长审批,审批同意后在试卷上注明“开卷”字样。

6.请命题教师对试卷的题型、分数、题量、页码等认真核对,以免产生差错。

7.期中考试后的试卷请各系做好保管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各课程应统一考试(考核)范围,同一课程同一试卷必须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核)。

2.各课程应提前联系试卷印制并注明考试(考核)时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班主任和辅导员要督促学生应认真复习,按时参考,不得缺考和办理缓考。

4.学生必须按考试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考试,诚信应考,杜绝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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