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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研室主任考核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5-28 19:12:46  浏览:

关于开展教研室主任考核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研水平,根据《萍乡学院教研室工作暂行规定》(萍学院字〔2016〕58号)精神,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全校所有教研室主任;

2.考核内容及办法:2018-2019学年度,《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规定的考核内容;本次教研室主任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各教研室主任先要做好自评工作;

3.上交时间及材料:各二级学院将《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和《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的纸质稿各一份,在6月16日前统一交教务处A-212室。

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工作

1.评选程序和办法

①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在做好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二级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

②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出10名“优秀教研室主任”候选人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③学校审定: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产生10名“优秀教研室主任”。

2.评审材料及上交时间要求

申请参加“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的教研室主任,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萍乡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申报表》一份;

②《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评分表一份;

③反映、说明《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修订)中工作内容的各种材料(请务必按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各项工作内容顺序提供佐证材料并装订好,未提供佐证材料者,取消参评资格,评选后领回材料)。

④上述材料请于6月16日之前交教务处A-212室,逾期不候。联系人及电话:阳老师,0799-6684336。

 

附件:1.《萍乡学院教研室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2.《萍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修订)

3.《萍乡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申报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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