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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3-09 15:25:01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萍乡学院关于制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萍学院字〔2019〕59号)设置了“课外素质拓展”模块。根据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9级本科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

二、认定规则

1.2019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参加课外素质拓展活动并达到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学分认定。

2.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课外素质拓展得分细则[《萍乡学院关于制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萍学院字〔2019〕59号)附件1之第十五项]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可将认定范围适当扩大),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批备案。

3.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的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萍乡学院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附件1),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二级学院进行初审。

2.二级学院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3.二级学院对学生认定学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若无异议,学院将《萍乡学院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务处向二级学院反馈审批意见。

4.二级学院依据教务处的审批意见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录入成绩时,只录入“合格”与“不合格”。对于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5.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认定结果等材料按照试卷管理相关规定留存入档。

四、认定时间安排

1.4月1日-4月30日,二级学院收集材料;

2.5月1日-5月7日,教务处完成审定;

3.6月1日之前,二级学院完成成绩录入。

五、其他事项

学分认定申请表必须双面打印,附上证书等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附件:1.萍乡学院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

     2.萍乡学院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学院用)

     3.课外素质拓展得分细则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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